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从2007年12月20日起,网监支队对我市从事互联网行业的网络公司、重点网站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大检查。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一、安全组织。各被检查单位需建立由单位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组织,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具体内容是: 1.有无信息网络安全组织 2.安全管理员有无经过公安机关的安全员培训,持证上岗。
二、安全管理制度。各被检查单位需要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重点落实以下内容: 1.有无建立计算机机房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2.有无建立安全管理责任人、信息审查员的任免和安全责任制度; 3.有无建立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和系统升级管理制度; 4.有无建立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5.有无建立用户登记制度; 6.有无建立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7.有无建立违法案件报告协助查处制度,建立和公安机关的联系制度; 8.有无建立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9.有无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0.有无依法办理备案。
三、安全技术措施。各被检查单位必须落实IP地址分配记录、60天以上日志留存等安全技术措施,具体为: 1.有无建立系统重要部分的冗余或备份措施; 2.有无建立计算机病毒防治措施,使用何种计算机防病毒软件; 3.有无建立网络攻击防范、追踪措施; 4.有无建立安全审计和预警措施; 5.有无系统运行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 6.系统运行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有无保存60日以上; 7.有无身份登记和识别确认措施; 8.是否使用有关国家规定的安全管理产品; 9.有无制定应急方案; 10.有无定期进行计算机信息网络风险评估制度和措施,及时发现信息系统安全隐患并采取整改; 11.有无记录发生案件、事故和发现计算机有害数据的情况。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会下发《限期整改意见书》,再责令改正期限内未达到要求的,公安机关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在近几日的检查中,我们发现西安盈科网络等几家公司普遍存在无安全人员、无安全管理制度、技术措施不完善等问题,并且未按要求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公安机关依法暂扣其上网、办公设备。
希望广大联网单位能按照上述检查内容进行自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检查。对于存在问题的公司和网站我支队将不定期的在网站上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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